为紧贴侨胞需求,新版《涉侨服务手册》筛选更新了54条热点问答。
本期我们将介绍有关教育类的热点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教育类
Q1:“三侨生”升学有哪些照顾政策?
A:“三侨生”是指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报考高中(包括中专、职校、技校),在原始分基础上加5分;报考普通高等院校,在原始分基础上加5分;报考成人高校大专、本科,在原始分基础上加30分;大专毕业生报考成人高校本科,在原始分基础上加20分。
详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招生简章
Q2:华侨学生是否可以在国内就读高中?
A:可以。华侨学生的身份由省级侨务部门认定;华侨学生可以在其父母出国前或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所在地进行身份认定并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与当地户籍学生享受同等政策;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中阶段学校应当根据华侨学生所持中国护照建立学籍,具体参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华侨学生应按照规定缴纳学费,收费标准与当地学生一致;高中阶段学校要关心华侨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促进他们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侨务部门根据本通知精神,研究制定华侨学生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具体办法。
依据:《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教育部关于华侨学生在国内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
Q3:华人的外籍子女在沪就读享受什么政策?
A:在本市合法任职或就业的外籍人员的偕行子女,可持相关证明向居住地所属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安排就读。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可本着就近入学和统筹安排的原则,安排申请人到辖区内中小学、幼托园所入读。学校除安排必要的汉语补习之外,一般不为外国学生单独编班;对于父母不在本市任职或就业、直接从境外申请来本市中小学就读的外国学生,各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本着从严控制、相对集中的原则,推荐几所具有较好教学条件、较高教学和管理水平的学校,并组织学校填写《直接从境外招收外国学生学校登记表》,报经市教委核准。经核准的学校在完成招收本市学生计划的前提下,可接受此类学生就读。学校可以根据外国学生的实际情况独立制定教育计划组织教学。
依据:《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中小学、幼托园所接受外国学生(幼儿)若干规定》
Q4:在上海定居的外籍学生,是否可以报名参加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
A:符合以下三种情况的外籍学生可以报名参加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
1.考生为在沪定居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且为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2.考生为持《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留学人员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3.考生为持有效《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的留学人员的持外国护照的子女,并且在上海参加中考且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或上一年度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历届毕业生。
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关于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的通知》
Q5:考生符合什么条件,可以报名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考试(以下简称全国联考)?
A:申请参加全国联考的华侨港澳台考生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备注:须在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高级中等学校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非学历教育经历不符合报名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具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和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
2.台湾地区考生,具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和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3.华侨考生,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须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2年,两年内(备注:指连续的两个自然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备注:1个月按30天计算,不少于18个月即不少于540天),其中考生本人须在报名前2年内(以参加2021年联考的为例:即2019年4月1日-2021年3月31日)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即不少于540天。
若考生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备注:连续的5个自然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1个月按30天计算,不少于30个月即不少于900天),且考生本人在报名前5年内(以参加2021年联考的为例:即2016年4月1日-2021年3月31日)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即不少于900天,也可参加报名。
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依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
Q6:报考暨南大学、华侨大学联合招收港澳台、华侨华人及其他外籍学生入学考试,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A:根据规定,凡具有高中毕业学历或同等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30周岁,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的华侨、华人以及其他外籍学生,均可报读暨南大学。
1.华侨学生
(1)学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须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2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其中学生本人须在报名前2年内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2)若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且学生本人在报名前5年内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的,也可参加报名。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注:如学生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则不适用“在报名前5年内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的条款。
2.华人及其他外籍学生(国际学生)
(1)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不具有中国国籍的学生,或祖国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移民并获得外国国籍的学生,作为国际学生,必须持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截至2021年4月30日前)之内有在外国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外国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
(2)年满18周岁。
依据:《暨南大学2021年招收华侨、华人及其他外籍学生简章》《华侨大学2021年招收华侨、华人及其他外籍学生简章》
Q7:国际学生进入中国高等院校本专科阶段学习,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五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自2021年起,其申请作为国际学生进入我高等学校本专科阶段学习,除符合学校的其他报名资格外,还应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截至入学年度的4月30日前)之内有在外国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外国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
祖国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移民并获得外国国籍后申请作为国际学生进入我高等学校本专科阶段学习的,应满足本通知第一项要求。
高等学校应当严格依法审查国际学生申请入学的国籍身份和报考资格,对于国籍身份存疑的,应主动向当地设区市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核查确认申请人的国籍身份情况。
依据:《教育部关于规范我高等学校接受国际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Q8:港澳台学生如何向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等学校申请插班就读?
A: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或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考试未被录取而考分接近录取分数的港澳台学生,可申请就读预科班。预科生学习一年,经学校考核合格后,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转为本科生。
已获得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或正在内地(祖国大陆)以外的大学就读本科专业的港澳台学生,可向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等学校申请插班就读与原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课程,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试读一年。试读期满,经所在试读学校考核合格、并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转为正式本科生,并升入高一年级就读。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
Q9: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出国留学人员赴境外学习受阻。为解决这一群体的实际困难,教育部采取了哪些政策举措?
A:为切实回应社会关切,教育部继续支持部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以及内地(大陆)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以下简称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通过自主招生,缓解疫情影响下我学生无法出国学习的困难。相关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在保证教育公平的前提下,发挥合作办学特色,以双向选择、择优录取方式,为学生提供国内求学机会。此次自主招生不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占用高校原有招生指标,对高校其它各类招生不产生影响。参与此次招生的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名单附后。据了解,目前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高校已陆续启动招生工作。此外,教育部继续支持相关高校在确保教育公平的前提下,以校际交流、委托培养等学分互认形式,接收出国留学生短期就读,为其提供国内学习平台。
来源:教育部官网
Q10:因疫情留学人员无法赴国外学习,在国内上网课获得国外大学颁发的学位证书是否可以认证?
A:根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留学归国人员学位认证工作的几点说明》文件精神,受疫情防控影响,留学人员无法按时返校而选择通过在线方式修读部分课程,以及因此导致的其境外停留时间不符合学制要求的情况,不作为影响其获得学位学历认证结果的因素。
指引:中国留学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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